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责任怎么划分????????

我驾驶电动车逆行快到学校门口突然实行左转,紧随我同时逆行的一台电动车刹车不及时撞上我。事故原因造成我左脚扭伤,对方摔倒后肋骨骨折,但交警判定我主要责任。请问我是否存在主要责任?

你这个事故交警划分的责任没有问题,首先你逆行违法在先,其次转弯时没有注意避让后方的车辆,导致和你后边的车辆发生刮擦,也就是你把人家刮倒了。同时对方也是逆行,也有违法行为,因此裁定你是主责,对方是次责。
关于赔偿,你们双方的治疗费、维护费、护理费等,都加在一起,你承担70%,对方承担30%。追问

问题是我俩同时逆行,一我只注意观察前方车辆.二这是学校门口对方不应当减速吗?三紧随的电动车不应该和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吗?

追答

你不是突然左转吗?你要是还是直行他撞你后面了,那是追尾,是他的责任,但是你改变行驶方向了,才导致的碰撞。那就是改变方向的有责任,你要是不改变方向就不会发生事故吧。

追问

我知道,但后面的电动车不应该和我保持一定的车距吗?对方也没采取任何的刹车制动,学校门口也不能做为我争取权利的依据吗?

我知道,但后面的电动车不应该和我保持一定的车距吗?对方也没采取任何的刹车制动,学校门口也不能做为我争取权利的依据吗?责任我知道有,我只是想争取权利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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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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