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军人,想知道自己如果买房有什么购房优惠吗

如题所述

有购房优惠政策。

一、房源确定

1、房源必须是经政府批准建设,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商品住宅必须具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周边配套设施,必须为现房,房屋无抵押、查封、权属纠纷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记录和法律纠纷,否则不得纳入驻肃部队现役军人商品住宅房源范围。

2、选定的房源必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审批及补助办法

1、驻肃部队现役军人应在获得所在单位团级及以上机关同意后,方可申请购买商品住宅,相关资料由县人武部初审。

2、驻肃部队现役军人购房者必须在2019年11月1日前提交申请资料,县建设局要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资料,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3、凡申请补助的驻肃部队现役军人中的购房者,须填写《肃南县驻肃部队现役军人安居工程补助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和配偶身份证明,所购房屋产权证必须与审批表一致。

购房者须在签订合同并缴纳首付款或者全部购房款后,凭合同、购房正式发票或首付款缴费凭证、《肃南县驻肃部队现役军人安居工程补助申请表》等资料到财政部门领取补助。

扩展资料:

1、积极协调落实

县建设局、房管局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促进此项工作尽快落实。

2、积极宣传引导

县人武部要主动与驻地部队联系,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驻地部队要积极配合,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搞好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提供优质服务。

3、严肃监督执纪

县人武部、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将追回其购房补助资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收利息;对发现有采取伪造合同、虚开发票等手段弄虚作假、串通套取补助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除追缴套取资金外,由房管、建设部门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今后一律不得在我县开展房地产开发活动;对弄虚作假和因审核审查单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致使补助资金被虚报冒领的,报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甘肃政务服务网-关于印发《驻肃部队现役军人安居工程 实施方案(2018-2019年度)》的通知

凤凰网-张掖出台现役军人购房优惠政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10

有购房优惠政策。

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双拥工作,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切实解决驻张部队官兵住房难问题,大力提高驻张部队现役军人住房社会化保障水平,张掖市参照近年实施的乡村教育医务人员和乡镇干部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出台了《驻张部队现役军人安居工程实施方案》。

《方案》以公开公正、自主自愿为原则,优先考虑驻张各部队现役军人在张掖滨河新区和各县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批准新建的商品住宅(小区)中(限价商品房除外)购买商品住房,政府参照乡村教育义务人员和乡镇干部给予一次性购房资金补助。

《方案》明确,驻张部队现役军人应在获得所在单位团级及以上机关同意后,方可申请购买商品住房,相关资料由驻地所在县(区)人武部初审,军分区政工处严格把关,报驻地所在县(区)建设局、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审批,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可靠。

扩展资料:

凡申请补助的驻张部队现役军人中的购房者,须填写《张掖市驻张部队现役军人安居工程补助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和配偶身份证明,所购房屋产权证必须与审批表一致。

购房者须在签订合同并缴纳首付款或者全部购房款后,凭合同、购房正式发票或首付款缴费凭证、《张掖市驻张部队现役军人安居工程补助申请表》等资料到驻地所在县(区)财政部门领取补助。对经审核审批符合补助条件的购房者,政府相关部门及时足额核发补助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张掖出台现役军人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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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5-06
军人买房没有购房优惠(有的也是开发商针对军人推出的优惠)
军人目前有的就是在军籍所在地购房视为当地户口,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另外就是银行审批比较容易通过一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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