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家里有急事,所以要辞快工,问主管要辞职单也不给,然后就直接跟总监说明天不来了,他说三天不来算自离,工资就没有了,然后人事那边说3天后没来上班上个月的工资也不发,合同还在,公司规定是15号发工资的,我16号走的,当时开会说工资统一22发上个月工资,结果到了22号还是没有发,到了现在我的名字还在公司名下,人事那边还没有给我办理自离手续,跟他们反映什么也不回不理,可以去劳动局告吗?上个月的工资还能拿到吗?公司是深圳某一家电商公司的。
那怎么样做才能拿回上个月的工资?
那怎么样做才能拿回上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