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7-17
您好,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并且要求双方亲自到场办理。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 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 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家与家律师特别提醒,离婚协议书由于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分配,相对来讲比较复杂,建议您找律师咨询。
第2个回答 2022-07-26
准备以下资料: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
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