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12-19
《汉语拼音方案》是在过去的“直音”“反切”和各种为拼写汉语而设计的拼音方案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经历了曲折的演变过程。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汉朝,祖先就发明了“直音”法和“反切”法。
唐朝的守温和尚分析汉语声母韵母和声调,发现声母有三十来个,就用三十个字去代表声母,发明了“不芳并明……”三十个“字母”。
后来,宋朝人增添至“帮滂并明非敷奉微端透定泥知彻澄娘精清从心邪照穿床审禅见溪群疑影喻晓匣来日”三十六个“字母”,称为三十六字母。
明朝中期,回族创造了一种拼音文字——“小经”文字,用来拼写回族的汉语方言,同时也为东乡、撒拉等民族使用。
这种阿拉伯文字是用阿拉伯字母来拼写汉语,共有36个字母,这可能是我国最早的用来拼写汉语的拼音文字。
扩展资料:
《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汉语拼音的桥梁作用,利用汉语拼音这一有效的工具,教学好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汉语拼音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6-10-08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公布《汉语拼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汉语拉丁化拼音方案从此诞生了,它实现了中国人民自19世纪末以来为之呕心沥血,梦寐以求的愿望。当时,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都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汉语拼音方案》是近60年来中国人民创制拼音方案的历史经验的总结。要理解这一句话深厚的历史含义,就要从清末民初的语文现代化运动中的汉语拼音运动说起。早在20世纪20年代前,我们已经有了用以"范正汉字读音"并借以统一国语的注音符号(1913年制定,1918年公布实施),其后,汉语拼音运动为什么又紧接着朝拉丁化方向继续发展?
注音符号是中国历史上第一套法定的拼音字母,它的公布和使用是汉字注音走向拼音化的开端,但是注音符号在当时的人文背景中采用的是传统的民族形式的字母(楷书的篆文古体字),这从文字发展的角度看是不明智的,因为它不符合世界大多数文字发展的拉丁化趋势,在科技应用和文化交流上受很多限制,另外符号本身也没有彻底音素化,其中有好几个韵母还可以进一步分解为更小的语音单位,如ㄢ(an)、ㄣ(en)、ㄤ(ang)、ㄥ(eng)、ㄠ(ao)、ㄡ(ou)等。所以,注音符号公布不久,就有人指出读音统一会在字母形式上不选择拉丁字母,而采用从古汉字中取材的注音字母,那是缺乏远见的不明智的选择。周恩来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1988)中指出:"辛亥革命之后,产生了注音字母,这是中国第一套由国家正式公布并且在中小学普遍推行过的拼音字母。注音字母对于识字教育和读音统一有过一定的贡献。尽管今天看来,注音字母还有不少缺点(例如,作为各少数民族文字的共同基础和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的工具,注音字母显然远不如拉丁字母),但注音字母在历史上的功绩,我们应该加以肯定.对于近40年来的拼音字母运动,注音字母也起了开创作用。"这个评价无疑是公正、全面的。
当时,面对注音字母公布后的种种批评,以及主张采用国际通用的拉丁字母的呼声,国语统一筹备会根据钱玄同的提案,照章正式成立了一个"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委员会",由11位委员组成,其中的核心成员是:赵元任、黎锦熙、钱玄同、林语堂、汪怡。
由于赵元任、钱玄同等事先在理论上、实践上作了充分准备,一年之后,国语罗马字拼音研究委员会就提交了"国语罗马字拼音法式"(1926),两年后,由国民政府大学院(即教育部)院长予以正式公布,定名为"国音字母第二式",原注音字母则相应地称之为"国音字母第一式"。
国语罗马字是中国汉字改革汉语拼音化运动中,我们自己拟定的、由政府公布的第一套音素制的拉丁字母式的汉语拼音方案。它完全采用了现成的拉丁字母,不用附加符号,不另造新字母,并首先提出了按词连写等问题,就其"文字体系的完整性,符号观点的国际化"来说,"国罗"把清末以来的汉语拼音运动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周有光语)。但是,"国罗"实际上没有得到认真的推行,它始终没有进入中小学和师范的语文教学系统,因为对汉字注音来说,注音符号已使用了十多年,似乎不需要另有一套在认读和拼写上比它复杂得多的国语罗马字。由于上面没有政府机构积极有效的支持,下面又缺乏社会基础,因之"国语罗马字推行的成绩等于零"(赵元任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