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1月初决定买份保险,交了投保单~1月21日,保险公司对我的投保作了承保并21日生效(网上查到了保单资料),1月27日我收到了正式合同并签了回执单~现在,由于XX原因,不太想要这份保险了,我也在退保,是在10天的犹豫期内吗?犹豫期应该是从保险公司承保日期和生效日期计算后开始计算10天,还是在我27日签了回执单开始计算?我是买的中国平安的保险,有谁知道吗?他们的犹豫期是从承保生效起计算,还是以我签写回执单日期开始计算~
再细问一下,我在平安的网上查到了我的保单,是21日承保并生效,我签写回执单得到保险合同的时间是27日,也就是说,我在2月6日前能全额得到退还的包费吗?还有,需要怎么样退呢?由于我对业务员不信任,故不问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