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主责我方次责,我买了第三者责任险驾乘险和不计免赔,没有车损险

对方人没事,车估计要修个万把块钱,我方人受伤有点严重,目前医疗费花了两万多了还没出院,因为超过交强险赔偿额度的按照责任认定,我方需要自己承担30%,我想知道在这我方自己承担的30%能不能通过己方已买的驾乘险赔偿,还是我需要自己掏腰包,主要就是这个问题,要不要自己掏腰包

你有个误区。交强险是出现事故全额承担,跟责任划分没关系。
让对方用交强险先赔你方人员医疗,如果你有购买车上人员安全险,再去向自己保险公司报销。
不用你自己掏钱,对方保险公司和你自己保险告诉就Ok了追问

我知道交强险全额承担,但是交强险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只有一万元,目前我这边的医疗费都已经花了两万多了,也就是说超过交强险赔偿额度的部分需要按照责任划分自己承担30%吧?然后也就是说这30%的部分我自己的驾乘险可以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19
第三者责任的全称是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所以当然包括对方的车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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