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店面做销售店长,每天上班时间为七小时(其中吃饭时间为半小时)每月休息四天,签订的是标准工时合

同,公司除了法定节假日发加班费其他时候都不发加班费。作为销售岗位店长周末双休日休息时间很少,一个月休息四天里最多两天占用周末时间休息。(我可不可以这样算:等于每月有六天双休日时间在加班)公司给我算加班费的基数为我的底薪3800。那么我在公司做了两年,每个月6天*25个月=150天双休日加班。我平均天工资是136元。150天*136元每天*2倍这样是等于我应得的加班工资吗?

第1个回答  2014-12-08
1、法律并无规定必须周六周日休息,只规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每周必须安排休息1天;
2、法律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按每周6天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40分。你现在每天工作6小时30分,没有超过法律规定。
3、从你目前的描述看,主张加班工资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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