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份毕业,在学校没有申请暂缓就业,档案已经调回生源地人社局

现在还没落实工作,国考报名时要备注是否具有19年派遣资格,不确定这种情况算有没有派遣资格。如果有的话该怎么备注

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1、在毕业两年暂缓就业期限内,需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有关单位接收证明(人才市场接收函,回原籍者免),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取得《报到证》。 2.暂缓就业期限届满后,未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自动将其寄回毕业生所在生源地的就业主管部门处,《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办领回,毕业生务必在暂缓就业到期后一个月内返校领回学生本人的报到证,否则报到证过期或档案遗失等一切后果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追问

??没有申请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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