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后税务需要变更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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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7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后税务登记也需要变更。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扩展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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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需要变更。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变更税务登记表》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4、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对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变更登记信息;纳税人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正的内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或本业务受理范围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纳税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变更登记涉及税务证件内容化的, 由受理方机关收缴并核销原税务登记证件,重新发放盖有双方印章并标注同一纳税人识别号的务登记证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8-02

第4个回答  2019-11-19
现在都普遍实行3证合一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是需要去税务局变更的,一般提供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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