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双方都离开了事故现场,这时候再去报警有用吗?

事故发生在一个丁字路口,那个路口没有红绿灯,事故发生时有一辆面包车挡着视线(就是说事发之前都没看到对方),然后我准备转弯时,车刚探头就撞上了直行的对方,双方车辆都有损坏(都是电瓶车)。事故以后双方都离开了事故现场,然后他再去报警,赔偿问题怎么算?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1-26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离开现场后也能报警处理。
法律分析
车辆剐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造成了财产损失的属于轻微交通事故。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在警察查完现场后一定要求警察给事故报告,及该警员的姓名、编号、所属分局及电话号码。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事故。 事发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规定撤离现场或在现场纠缠,另一方可报警,警方对不肯撤离且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将严肃处理。 即使双方都离开了,也是可以报警的,并向交警部门提供对方的车牌号码!如果说当时没有觉察出什么,但是事后发现身体不对的话,是可以通过警察那边找到当事人的。这种是属于事后报案,所以针对这种情况交警部门还要去对比对方车辆上面的痕迹。所以越早报案越好!如果发现确有其事才会受理为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2个回答  2010-09-28
当时没有报警事过几天在报警是有用的,如果是按照你说的这样,你是全责方你要承担所有赔偿,如果你不承认双方同等责任,这样就不要承担全责了
第3个回答  2020-10-11
你好,我开车走直行,后面一辆车撞了我的保险杠,我看了看车没事,我就走了,然后对方开车也就走了,事后他说我是肇事逃逸,这样怎么处理
第4个回答  2010-09-28
请求交警能作出事故认定书是好。然后按责任计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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