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全责。误工费、交通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全责。2010年5月10日门诊就诊,2010年5月18日才住院治疗,请求误工费的误工时间可以从门诊开始算起吗?
另外,交通费怎么算呢?因每天中餐和晚餐都从家里另外带营养餐到医院,这样一天就会有4趟往返于家和医院,那护理人员在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交通费可以请求吗?法律支持吗
今天去和对方交涉了,对方让我一起到对方的投保公司(太平洋保险)协议,最后我知道了这保险公司就医药费这一项并不是100%赔付的,说是按医保核损分三级来赔付。协议书上还说什么不得再就此事要求对方赔偿,对方也说针对保险公司不赔付的部分,也不会再赔偿我。最后,我没有答应协议。显然,对我不公平!我想问如何才能拿到事故中我所遭受的损失(经济、身体、精神的)。

  一、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全责,误工费的算法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的。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12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确定?

第2个回答  2010-09-29
楼主这个问题是理赔时普遍存在的。保险公司只是替对方进行赔付,这种赔付只是对被保险人而言的,而不是您。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您的损失,对方不能以保险公司的说法来拒绝您。建议您再与对方沟通一下,沟通不好的话是要起诉的。
第3个回答  2010-09-30
走法律程序就行了 ,本身你所提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都不在保险公司的范围之内,法院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判赔付的标准。。。
第4个回答  2010-09-28
首先肯定你要向法庭提起损失公诉,把各项损失总结成一项!费用一次性总结好!然后由法庭审理,然后再由对方受理!
建议你可以先和对方交涉这些零碎费用!如果对方反对你再向法院申请!金额给它提高。比如实际各项费用是1000元你直接写到8000元这样子!没事的,法院只会给你一个最终金额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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