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做事业欠的钱,被起诉我要承担吗

我离婚前我前夫向他朋友借了15万工程周转,这笔钱是打在我卡上,然后被前夫取走,我并未花他一分钱,也没有用在生活所需上面,同时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朋友出具借条,过了两年感情也因为前夫出轨原因离婚了,但是离婚协议上面说债务都是他的,孩子是我的然后还有一台车也给我。但是事过了一年我前夫因为被起诉了,后来得知,离婚后她又把那张借条重新写了,日期是我离婚之后大半年的时间(由于有利息,连本带利大概23万,与他朋友商量分期付款,但是还是资金周转困难)。后被他朋友起诉,由于他朋友把我也一起告了,这样的钱我都没有用,也没有花多少在家庭上面应该承担吗?毕竟都离婚了,但是我又不懂法律,不知道怎么办。

如果是离婚以后才欠的,你不用还,已经与你无关。如果是在未离婚的时候就已经欠了,且你前夫做事业时的收益所得用于家庭生活,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会共同承担。
如果你能证明收益所得未用于家庭,那么就不用承担了。追问

是婚后欠的,关键问题他根本没有收益,那时候项目做亏损了。他的相关朋友都可以证明项目亏损

追答

婚后欠的,已经与你无关了,你不用承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7
若该笔债务发生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被定性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二人离婚,未具名借款一方也要承担还款的义务,具体得综合情况
第2个回答  2018-12-27
如果是离婚之后产生的债务,属于前夫个人债务,你无需承担。但是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且是用于家庭生活、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即使你离婚了,也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的。
第3个回答  2018-12-27
已离婚了,你有钱去帮他可以,你是不用承担责任的,这是你前夫自己的事,跟你无关系的,己判离婚各自一家了。
第4个回答  2018-12-27
如果是离婚后欠的欠。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共同承担。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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