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上的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新公司能不能查出来?

去年在一家企业工作只缴了两个月的社保,而且目前为止已经断了三个月了,找了个新工作需要离职证明,是不是缴纳社保的时候用?因为进这个公司简历上的工作经历是假的,而且离职证明自己也相应的做了个假的,我想问一下人事是不是能查出来我社保跟我的离职证明不符?这两个工作单位是跨省的,他能不能看到我之前缴纳社保的公司?就缴了两个月而且已经断了三个月了,跨省新工作单位能不能查到

离职证明上的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新公司没有权利查询。离职证明上的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属于公民的隐私权,公民隐私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能侵犯公民隐私权。
法律分析
离职证明上的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属于公民隐私权,新公司无权查看。离职证明与社保记录不一致产生的原因有很多。离职证明和社保记录的不一致不等于劳动者在离职时间的问题上说谎。如果劳动者所述的离职时间与社保记录相符,在劳动者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的实际离职时间就是社保记录对应的时间的话,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拒绝录用劳动者。当然,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劳动者却无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离职时间就是社保记录实际,那么用人单位的不予录用则是合法的。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发生的原因多是由于用人单位的社保操作原因。这种情况下鉴于离职证明证据证明劳动合同的证明力要远远高于社保记录,因此用人单位此时应当以离职证明的时间作为劳动者的离职时间。劳动者的所述离职时间与此一致的,用人单位无权拒绝录用。如果劳动者实际符合用人单位不能拒绝录用的情况,而用人单位仍然拒绝录用的,此时用人单位实际构成了对劳动者合法就业权益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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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9
同市的记录能查,跨区域的话,系统没统一看不出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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