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一方病另一方不理

刘律师你好:我2005年经人介绍与小昆办理结婚登记,但婚后我患上疑难杂症,丈夫未尽一天的责任,也拒绝支付医疗费用,还常常招他打骂,我于2006年回娘家医治,2006-2007年间在全国各地求医,2008年回贵阳医治至今,病已快好,但现在想要求与丈夫离婚,请问一下是否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我看到法律上规定,分居一年离婚为合法离婚),是否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医疗费用,对于我的嫁妆是否可以要回

你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并不是分居一年为合法离婚,不存在合法离婚与非法离婚之分别;你如果生活上有困难,可以与男方协商由他支付一部分生活费,对于过去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男方有义务为你支付;你的嫁妆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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