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执行?(2007年还是2008年)

2008年4月20日发生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当时送医院抢救后在7月1日出院。请问该哪年的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执行?(2007年还是2008年)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公安局: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从2007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8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本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请各地将本标准向社会公布。另,备注:从2008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9年5月29日24时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误工费等赔偿项目的,均按该标准执行。)

适用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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