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以蓝领技工的身份和公司签的三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试用期是三个月,别的在没有什么期限,现在给我们又说签的合同是三个月试用期,现在是半年的见习期。我们不是应届毕业生,而且转正后也只是技工,不是干部,这见习期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