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8年3月份分期买的车,到2019年的3月份我把剩余的贷款一下给了 一个当时办理车贷的一个经理(经理当时忙就安排了他的一个下属的人收了我的钱 ),然后到了6月份他依然没有把钱给我结清,(中间两个月以各种理由借口搪塞我 然后替我交了两个月的月供)我打电话也没人接 最后才知道这个经理自杀了,然后收我钱这个人 我也不知道 他为什么没把钱交给公司庄账户 而是给了这个自杀的经理,现在他们公司还让我交剩余的贷款 理由是 公司账户没有收到我的钱。我想问一下 我的钱该找谁要?这个收我钱的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中间收我钱这个人从我还的钱里私自扣了200估计是好处费)
现在就是公司账户上没收到这比钱 他们还要我继续还。
追答找到证据,这个经理收了你的钱。
追问我有证据 有转账记录。我想问下 中间这个接我钱的人用承担责任吗?(实际是钱转给了这个死去的经理)
追答根据您的描述,中间这个人要起到证人的责任。
转账记录,聊天记录 通话录音我都有,我想问的是。接我钱的这个人用承担责任吗?有人说他就是个中间人不承担责任,因为中间给你还了两个月的月供 你是知道钱在死去的经理那的。
追答有转账记录就行了
一般那个人之前在那里上班的那个公司也要承担一部分,不过你可以放心 ,你一分钱都不会损失的
银行转账 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