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离婚的丈夫放弃了继承权,我还能分到遗产么?

我在和丈夫协议离婚的过程中(还未离婚),他的父亲突然去世。因为丈夫是家中独子,所以他父亲生前也没有特别立下什么遗嘱。他父亲生意做的挺大,有大笔的存款和多处房产,但是我丈夫却放弃了继承权,这样他父亲所有的遗产就都由他母亲继承。这样做明摆着把原来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转移了。请问我要求分割他原先应该继承到的那份遗产,法律上能得到支持么?我的青春已经浪费在这个男人身上了,我不想一把年纪了离婚,最终闹个晚景凄凉。

继承法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偶的儿媳也可以有继承权。
但是你和你丈夫这种情况,只有你丈夫有继承权,他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
离婚后你只能得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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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1-11
风中风雨的回答是正确的。你的请求,法院不会支持的。因为你的丈夫已经放弃了继承权。他继承得到了财产才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07-01-10
你好,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儿媳妇并不是法定继承人。而你丈夫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当然的放弃继承权的权利。
其次,你丈夫的父亲的遗产并非“原来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07-01-10
你还具有继承权,因为你并为和你的丈夫离婚,国家法律中对你这样的事件是有保护性的,既然你没和你丈夫离婚,并且他的父亲并没立下遗嘱,所以你有权获得你相应的那一份遗产.
第4个回答  2007-01-10
不能,法律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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