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里当服务员,签过合同,但合同没到期因有事辞职,上个月22号交的辞呈,批准了,但这个月22号却不让走,走了就没工资,劳动局会帮我要回来工资吗
嗯,谢谢,平常跟领导关系都不错,我也不想把关系闹僵,但是他们就是拖延
那这个月22号走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