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资金拆借是否合法?

如题所述

  (二)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而且,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不是违反金融法规的吗?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也是认定这样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呀答: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所列相关情形可知,本通知规范的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资金往来形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资金占用。至于为补充上市公司经营资金,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发行人提供资金支持形成的关联方借款则并非本通知规范的情形。另外,目前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对于有上下级关系的企业及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企业之间的借贷往往认定为有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