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是用人单位不执行国家法律规定,请看如下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追问哦,单位现在就以地方最低保证工资发的,还有我工伤期间如果没有医院建休条他们还是会停发我最低保障工资他们这样合理吗?
追答你一定要严格履行单位内部的劳动制度及请销假制度,否则程序违法,你的主张很难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
具体你找律师代理,并可补正一些程序上的违法行为,你自己办肯定不行;
追问现在我的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下来,要下个月才可以现在我的假期又快到了律师是要求我先有鉴定结果
追答你自己看着办吧;
追问我鉴定结果十级,那么我得通过怎么样得方法要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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