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个孩子,一个跟了我,一个给了前妻,前妻再婚又有了孩子,我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两年前因为夫妻关系不和离婚,六岁的女儿给了女方,但是前妻结婚了孩子1直在外婆家寄养,前妻就住在她现任的丈夫家里,女儿只能在外婆家带着,这样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会有很大影响,没有父母在身边,我未再婚再取,工作待遇也比她好万把块,有房有车,她没什么好工作,一个月3000块,要是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这样我们一家人还在一起!
专业律师温馨提醒您:想要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孩子的年龄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种,对于未满2周岁的孩子,父妻二人离婚后,孩子归母亲;第二种,对于已满2周岁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先由孩子的父亲、母亲协商,如果两个人之间能够协商一致,则根据他们协商的结果来处理,如果两人对于孩子有谁来进行抚养协商不成,那么,人民法院需要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方式来指定监护人。第三种,对于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则要尊重该未成年人的意愿,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为他指定一名监护人。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孩子一直被寄养在外婆家,那应该是属于在两周岁以上的,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适用第二、第三种情况的法律规定。在第二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孩子被放在外婆家寄养的情况下已经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您作为孩子的父亲,和您一起生活原则上是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因此,您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可以通过和孩子的父母进行协商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请求将抚养权判给您。
在第三种情况下,想要将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就必须要经过孩子本人的同意,只有当孩子愿意和您一起生活的时候,您才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不愿意与您一起生活,只愿意一直在外婆家生活,那么您是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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