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公安机关报案,却强行不受案,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以立案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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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08
在职人员有所不为、可以直接到上级找局督察队或政府信访局汇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3-08
合理支持不合理的拒绝。
第3个回答  2016-03-08
找检察院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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