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下落不明 几年可以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如题所述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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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26
您好! 如果您登了寻人启事,一年都没有人来问津,那一年后就可以宣布他为失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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