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倒车不小心误撞路边停车,致路边停车左前部分发生破损,事故发生后未下车查看开车走了,自以为撞到路边马路牙子,后经被撞车主报警认定处理。后交警通知我,经与被撞车主协商处理后,赔偿了被撞车主相应的经济损失。后经交警处理结果为肇事逃逸,记予12分处理并拘留十五天。想咨询下这样的处理是为肇事逃逸还是驶离现场,如果认定成立的话,可以和被撞车主协商撤案处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