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再收养一个孩子可以吗

如题所述

问题:我是一位年满60岁已退休的老人。前不久,我在孤儿院看见一对孪生兄弟,我想收养他们。听人说,法律上只允许收养一个小孩,不知是否是真的。请问题:我能否同时收养这两个小孩?
《收养法》第8条第1款确实有这一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这条第2款还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由此看来,你收养的是孤儿,满足第8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同时收养这两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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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14
我结了婚,也有孩子,但还想再从福利院收养一个孩子,
第2个回答  2019-12-07
根据《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具备“无子女”这一条件,所以你有了两个子女不符合这一条件,但《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所以如果你收养的如果是孤儿、残疾儿童诗可以的。(1班44号)
第3个回答  2017-08-14
可以办理再次收养子女手续,但是只能申请收养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8-14
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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