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应怎样理解

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应怎样理解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的正、副处级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将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但这一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本人可以申请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多方了解到,新规定来自于中组部和人社部下发的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新政策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已经退休的女干部不再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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