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问题。

外公外婆留有一套房改房的房子,外婆先去世,没有将属于她那半分的房子做任何处理;外公在去世前写下遗嘱,将属于他的一半房子留给我妈。我妈加她自己有五个兄弟姐妹,现在我妈想把房子买下来,房产证改为我的名字,具体要怎么做?

1. 赠与与立遗嘱的自由。一般情况下,被继承人(去世的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想给谁就给谁!生前是这样(生前赠与),死后也是这样(遗嘱或遗赠),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不应该受约束!但如果那不是他自己一个人的财产,他就不好一个擅自处分咯!

2. 房产的权利人问题。如果房产取得时,即便由他人的出资,没有特别约定的话,一般视为赠与,最多也只能算作借款。如果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就更不用提咯。

3. 另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房产是不是他自己的财产,往往还要看财产取得的时间(因为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说,取得房产证时,爸妈都还健在,那么该房即使只登记在父亲名下,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母亲去世时,子女和父亲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当然,先把这房子的一半划出来,那是夫妻共同财产中父亲自己的一份,然后就另一半,由子女和父亲等份继承)。

4. 多份遗嘱的问题。多份自书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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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2-18
房本是谁的名字追问

外公的

追答

你妈的兄弟姐妹有一小部分的继承权,他们要签字放弃继承权才行,或者你妈付钱买.你可以上百度线上咨询律师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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