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受了工伤两个多月了厂里没有任何说法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申报工伤
单位应该出工伤一个月内办理工伤认定,单位不主动办理,本人或者家属可以出工伤一年内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后,相关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报销。因为单位不申报工伤造成费用不能报销的部分,由单位承担
和单位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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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01
请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同时进行鉴定,然后持鉴定结论与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请及时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个回答  2016-10-01
只能釆取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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