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区别

如题所述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你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16

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

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由该规定可知,能够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当事人既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亦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同时,第三人撤销之诉这一制度的设立除了是赋予第三人在其因故未能参加诉讼而最终权利受损时的救济诉权,其目的还在于遏制近些年来屡见不鲜的虚假诉讼。

撤销,指取消;从法律上取消。语出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十回:“唐绍仪南下组阁, 南京政府已承认撤销。”

撤销是组织针对资质、资格的取消行为,即某自然人、法人持有的资质资格由于过期或者不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由资质发放管理方采取的一种取消行为。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26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关系
1、先三撤后执行异议: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诉法227条提出执行异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法院不予受理。
2、先执行异议后案外人再审:案外人对人民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民诉227条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