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2-08
在服用清内热的中药时,不宜食用葱、蒜、胡椒、羊肉、狗肉等热性的食物;在治疗“寒症”服用中药时,应禁食生冷食物。在古代文献中亦有大量记载: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鱼忌苋菜;鸡肉忌黄鳝;蜂蜜忌生葱;天门冬忌鲤鱼;荆芥忌鱼、蟹、河豚、驴肉;白术忌大蒜、桃、李等。这说明服用某些药物时,不可吃某些食物。如果吃了禁忌的食物,疗效就不理想或起相反作用。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油腻、腥臭等不易消化或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忌口。
伤风感冒或小儿出疹未透时,不宜食用生冷、酸涩、油腻的食物;治疗因气滞而引起的胸闷、腹胀时,不宜食用豆类和白薯,因为这些食物容易引起胀气。其他诸如水肿病人少食食盐;哮喘、过敏性皮炎病人,应少吃鸡、羊、猪头肉、鱼、虾、蟹等。
第2个回答 2015-09-26
喝中药不能食用以下食物
1、生冷类食物
此类食物性多寒凉,主要作用为清热解渴,故适合热证疾病。但却易影响胃肠功能,因此虚寒体质者及胃肠病患者,当禁忌。如白萝卜性寒,具有消食、化痰、理气之功效,若体质虚寒及胃肠病患者食之,岂不寒上加寒,胃肠功能更差。另外,在同时服用人参和其它滋补药时,由于药性相恶,可降低或消除补药之效力,故萝卜与人参不宜同服。
2、辛辣类食物
此类食物多辛热,有通阳健胃之功效,若过多食用则易生痰动火,散气耗血,故该类饮食仅适合于寒证疾病者,而不适于阴虚阳亢之体及血证、温病、痔瘘、痈疖患者等。此类食物包括葱、蒜、韭菜、生姜、酒、辣椒等。如辣椒属热性,若有发热、便秘、尿短赤、口干渴、唇燥、咽喉肿痛、鼻衄、舌质红等热象者食用,必然会加重“上火”症状,从而抵消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的功效,故热证病人就诊中医不可同食辣椒。
3、发物类食物
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其“发”亦有异。此类食物有蘑菇、香蕈、笋、芥菜、南瓜、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等。如肝阳上亢、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猪头肉;疔、疖、疮、痈等皮肤疾患者,当禁吃香蕈、蘑菇、笋、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否则会加速红肿、生脓;有肠胃病者禁吃南瓜,因南瓜含有糖分,多吃会产生较多的酸,对胃肠有刺激。鉴此,“发”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有促进疾病恶化之意。
4、鱼腥类食物
此类食物多为咸寒而腥之品,且含有异性蛋白,易引起过敏反应,多食易伤脾胃并诱发疾病,故脾胃有病者不宜多吃,尤其是过敏体质者更不可食之。此类食物有黄鱼、鲤鱼、带鱼、蚌肉、虾、螃蟹等,而鲤鱼、沙丁鱼、鲇鱼、黄鱼、螃蟹、黄泥螺最易引起过敏。鱼腥类食物亦属发物。
5、油腻类食物
此类食物包括动物的油脂及油煎、油炸的硬固食物。油腻有损脾胃健运,故凡外感疾病、黄疸、泄泻者当禁忌。油煎、油炸之食物质硬、燥热,不易消化,胃肠有病及“上火”者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