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公职人员借高利贷给他人违反了《公务员法》,民间借贷利率不得高出同期贷款了利率的四倍。
1、《公务员法》第59条第(十六)项明确禁止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公务员掌握公权,若从事商业活动,就容易以权谋私,所以绝对禁止公务员参与营利活动。
2、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高于银行,但不得高出同期贷款了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保护。
高利贷借款方式:
1、大耳窿就是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而且,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钉”(利息),以复息计算,此谓之“利叠利”。往往借几百元,过了一年半载才还,连本带利可能要还几万。
2、驴打滚多在放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进行。借贷期限一般为1个月,月息一般为3-5分,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长,像驴打滚一样。
3、羊羔息就是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还200元。
4、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1分,但借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计息。如借10元,实得9元,到期按10元还本付息。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利贷
公职人员借利息钱给他人不算违法。
现在民间借贷已经合法了。只要借贷利息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受法律保护。
你说的三分利息或四分利息,这种表述不清楚,无法界定。如果说的是年利率,就不违法;如果说的月利率,就违法。这是利率违法,不是借贷行为违法。
金融界一般百分数表示年利率,千分数表示月利率,万分数表示日利率。
记得及时申报利息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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