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再就业如何用工?

61岁,汽车维修,计划招进我公司,想问的是,退休人员再就业,需要注意点是哪些?签订合同还是协议?如何规避用工风险,谢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11

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

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

扩展资料:

退休返聘优点

(1)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很多退休人员还可以再继续上班的,一般都是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 

他们的经验丰富,可以作为公司的培训人员,向新进员工介绍自己的经历,传授经验。为公司文化的传承和公司知识体系的传承都有很大好处。

(2)退休返聘人员对于所工作的单位来说,其成本要大大低于普通员工。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往往都是在原单位享有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

因此无须再为其支付这些社会福利。另外,退休返聘人员由于在原单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经济上的压力不大,对薪金收入也没有过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资也偏低。

(3)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比较认真,多年的磨练使他们养成了认真的工作态度。

(4)退休返聘的人可以发挥余热,更多的为社会产生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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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18
超过六十岁(或是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就不能成为法律上的劳动者,自然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和他签订一个劳务合同或着叫雇佣合同,按月给工资就好,什么社保啊都不用交了!风险的话,因为已过了60岁,就不存在工伤保险的事情了, 如果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因工作的原因导致伤亡的,所有赔偿要你们公司来承担!追问

你好,意外险种是否要投呢?比如在上班途中意外了,或者工作中擦碰产生的医疗费等等,如何报销等

追答

你可以买人身意外险,但如果出事的话,人身意外险,并不能抵销公司的责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实践中一般作为公司对员工的福利!

追问

那如果上班途中意外了,该不算公司责任吧

追答

法律只规定在上班途中,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视为工伤!如果工伤的前提都没有了,那自然就没有关系了,只能找肇事者要求赔偿!

追问

行,那就是只要签订一份协议或者雇佣合同就行了,另外整一份意外险,就能将风险降到最低了吧?

追答

风险还是存在的,关键是平时加强管理和案件培训!

追问

具体,能再提醒一下吗?

或者说,如何用工,能将用工风险降到最低

追答

风险是正常的,谁也不能保证在公司上班不受伤害或是其他意外?

追问

请问,是否能提供这类员工的劳务合同或协议,借鉴参考一下

追答

http://wenku.baidu.com/view/c25d6ed3195f312b3169a542.html

追问

试用期3个月可以吗?

追答

这个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只要你们双方接受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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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7-03
超过六十岁(或是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就不能成为法律上的劳动者,自然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和他签订一个劳务合同或着叫雇佣合同,按月给工资就好,什么社保啊都不用交了!风险的话,因为已过了60岁,就不存在工伤保险的事情了, 如果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因工作的原因导致伤亡的,所有赔偿要你们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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