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少缴社会保险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工作3年,公司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基数较低,一直低于工资收入,08年10月,我从公司离职,要求公司为我补交社会保险,因其影响到了以后的养老金的领取金额,但是公司拒绝了,现在我想就这一问题,提出劳动仲裁,理由是,要求公司对少缴社会保险对个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可以吗,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9-14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纳!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1303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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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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