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在今年做生意时贷款总额共达180万之多,其中170万都是民间贷款,即高利贷,这些贷款都是由每笔10万-15万累计起来的。另外10万是银行贷款。现在他的确无力偿还数目这么庞大的债务。
在那些高利贷中,有45万都是用伪造的购房合同做抵押的,因为他真正的购房合同早已经抵押出去了。造假的过程中又私自刻了售房公司的公章。
我想问的是:1,他以经营公司为目的贷了数目那么庞大的款,这算触犯刑法吗?
2,伪造贷款的抵押,并且私刻了公章,这个触犯刑法吗?
3,如果触犯了,大概判多久?
因为这是我家里的真实,我真的很担心。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