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套房子,是我爸爸妈妈年轻的时候打拼,自己买的地盖的房子,有土地证,后面由于加层,房产证办不下来,现在正在努力办理。但是当时土地证上写的是我外公的名字,另外婆现在也健在,一共有4子2女,其中1子已去世,外公外婆年事已高,怕出意外希望能提前订立一份遗嘱,主要是说明房子这一块由我妈妈一人继承,其余子女都没有。另外外公外婆其他财产按正常继承。
之前已经在公证处问过,说是必须两证齐全写的遗嘱才能公证,以目前来看证件还未齐全,应该订立怎样的遗嘱呢,自书遗嘱什么的,我对这方面不了解,希望有经验的律师可以给个建议,最好能再给个遗嘱范本,范本在网上已经找过了,没有相似情况的,而且内容不全面,如您好心,请帮一下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