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子女众多,但只一人继承房产的情况下,老人如何订立房产遗嘱

我家有套房子,是我爸爸妈妈年轻的时候打拼,自己买的地盖的房子,有土地证,后面由于加层,房产证办不下来,现在正在努力办理。但是当时土地证上写的是我外公的名字,另外婆现在也健在,一共有4子2女,其中1子已去世,外公外婆年事已高,怕出意外希望能提前订立一份遗嘱,主要是说明房子这一块由我妈妈一人继承,其余子女都没有。另外外公外婆其他财产按正常继承。
之前已经在公证处问过,说是必须两证齐全写的遗嘱才能公证,以目前来看证件还未齐全,应该订立怎样的遗嘱呢,自书遗嘱什么的,我对这方面不了解,希望有经验的律师可以给个建议,最好能再给个遗嘱范本,范本在网上已经找过了,没有相似情况的,而且内容不全面,如您好心,请帮一下忙

  1、可以与指定的继承人签订遗嘱扶养协议,明确其房产的归属权(法律效力高于遗嘱);
  2、也可以写遗嘱,明确本人财产的继承权(分别指定继承人,或者所有遗产都由指定的人继承)。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 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抗 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 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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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9
卖了 钱平分了 要不然 就捐了 回答简单 明了 给你评论长点,在涉及点法律也没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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