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产受到侵害时我该怎么办?

我的私人住宅位于政府准备收储的地区之内;我的土地证房产证齐全,是国有出让土地;现政府强行要求我们按照2005年地方出台的拆迁标准来拆,且土地不作任何补尝.我们该怎么办?

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如果受到他人侵害时,你可以报警,争取警方的帮助;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9-14
依据物权法,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可以不同意拆迁。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35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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