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律属于特别法,特别法是对于特定的人群和事项,或者在特定的地区和时间内适用的法律。
【法律依据】
《国防法》第二条,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适用本法。
国防法律属于特别法。
特别法是“一般法”的对称。指适用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的法律。
根据《国防法规》可知:
我国的国防法规,除了具有无产阶级的根本性质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国防法规具有很高的权威性。权威性本是所有法律的共性。
2、国防法规具有较强的从属性。
3、国防法规具有一定程度的保密性。
国防法规的作用
1、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2、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3、保证国防现代化顺利实现。
4.国防法规是加强国防实力建设的重要保障。
5.国防法规是指导国防潜力发展和积蓄的重要手段。
国防法规的基本特征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内容公开的相对性;
3、司法适用的优先性;
4、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主要内容:
1、规范国家防务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2、规定国防经费与国防资产的使用;
3、明确国防领导体制的构成及职责;
4、规范武装力量的构成、性质、宗旨、任务、建设目标及武装力量活动的原则等;
5、规定公民、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6、规范国防建设的基本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防法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基本法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普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