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您好,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第六条规定本条款作废)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12
只要账簿设置健全,就可以办理,工业年收入超过50万,商业超过80万,就必须办理一般纳税人
第2个回答  2020-02-15
只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正确核算进、销项税,工业类年销售能达到30万元、商业类能达到80万元(销售收入可以预计能达到的,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当月既可申请认定),就要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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