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不可无条件取出,以中山市为例,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4、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8、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9、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符合提取条件的;
10、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
1、申请人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资。
2、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单》,申请人签名确认。
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外市购房或需跨部门核查的事项,在中心得到有关部门核实回复后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提取申请人对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中心后台将提取金额转帐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