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房屋无偿使用给关联公司汇算清缴需要调整吗

如题所述

答案是肯定的,要缴税。需要缴纳哪些税呢,分析如下:

1、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小王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公司使用,属于个人向其他单位无偿提供不动产使用权,应视同销售,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按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相关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相关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也就是说,小王无偿将房产提供给企业使用,无出租收入,无从租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应由使用人缴纳,即由小王成立的公司按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3、土地增值税、契税:

由于小王将房产提供给公司使用,房地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因此,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契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

(1)如果小王给公司无偿使用的是住房,不区分用途,根据相关规定均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如果小王给公司无偿使用的是非住房,那么应根据土地使用证面积或实际占用面积,以房产所在地土地使用税标准进行纳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因此,小王将自己的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税务机关是可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调整其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小王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6、印花税:

(1)如果小王给公司无偿使用的是住房,根据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因此,不管小王与公司就无偿使用的房产是否签订合同,都免征印花税。

(2)如果小王给公司无偿使用的是非住房,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要求小王按财产租赁缴纳印花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