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贷款买房,房子100万,付了首付20万,房产证上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也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每月还贷。现在已结婚,他的工资还房贷,我的工资支付家里一切开销。
请问下,这种情况女方要求加名一定要贷款还清了吗?另外,虽说贷款上面是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实际上女方是在一起还贷这样是否余下的80万事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只要领了结婚证,加不加名其实剩下的都是夫妻各一半是吗?那这样看的话加名也没有太大意义
追答不是,买房子时,如果你俩有结婚证,这房子在没有特殊约定前提下,属于你俩共有。
现在情况,这房子是人家男方婚前购买的,属于他婚前财产,产权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领了结婚证,产权和你也是没有一点关系。只有办理加名字手续,你才可以在这房子上有产权权益。
注意理解什么叫产权权益,和什么叫婚后共有财产,那个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