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m*1.5m—1.5m*1.8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6.10.3第4条——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注:
1、住宅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低窗台、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以此为依据,所叙述的情况中,应该在550毫米高的窗台上做0.9米(住宅)或0.8米(其他建筑)高的栏杆。
扩展资料:
窗户的宽度应该是房间开间的一半,窗户的高度根据房屋的层高来确定,一般窗台高900mm,窗户的顶面距楼板的高度一般为300~600mm。
低窗台的防护高度应遵守以下规定:低窗台高度低于0.5米时,护栏或固定扇的高度均自窗台面起算;低窗台高度高于0.5米时,护栏或固定扇的高度可自地面起算。但护栏下部0.5米高度范围内不得设置水平栏栅或任何其他可踏部位。如有可踏部位则其高度应从可踏部位起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