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给抚养费。现在可以起诉要前妻给孩子抚养费吗?

是这样的。去年我和前妻离婚,孩子跟我,抚养费在协议书是没有写,当时她也是口头承诺会给孩子一定的(也怪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太意气用事了)。但是后来到现在一直没有给。她父母说了一句更难听的话,“我女儿给你生了孩子,难道还要她给抚养费吗”也许是因为她父母的这话,可能也是她一直都没有给的原因吧。对她父母我无语,但是你女生了孩子,至少从道德上你有一定的责任的。孩子现在才4岁。请问我去法院起诉或者已我孩子的名义去起诉会有用吗?谢谢,急急急
我有点担心。重要原因是,当时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写,要求女方给抚养费。这个会影响我起诉女方的一点吗?

应当以你孩子的名义起诉,你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出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你完全应该向你的前妻以孩子的名义索要抚养费,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取消,女方应当给付。根据小孩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所需接受教育的需要,和女方的实际收入酌定给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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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05
首先,以孩子的名义起诉。
其次,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出庭。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确定抚养费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应怎么给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五、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六、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2个回答  2010-09-22
可以起诉,要抚养费。
第3个回答  2010-09-22
以孩子名义起诉她是合理合法的
第4个回答  2010-09-24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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