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有效么?

我在公司工作试用期期间只签订了一份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自12月12日到2月11日为止。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转正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我又给他工作了2个月,目前还在工作。近日我发现我的试用期合同除最后一页有公司盖章和我的签名外,其余页数均没有任何标识。我目前打算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我的权利,要是公司修改前面的条款只保留最后一页签名和盖章部分我怎么办呢。我该如何阻止公司的这一行为?

第1个回答  2020-06-03
试用期就包括在劳动合同内.签订的合同有效
第2个回答  2019-04-02
我看了,没一个人说是无效的,因为这绝对是有效的!
试用期就得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是规定。没签的,只约定试用期的,待遇应该与正式的工人一样,全额工资,而非基本工资。
谢谢
第3个回答  2010-09-21
你公司违反了《劳动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按所做工作的时间的双倍工资给予补偿。你签订的是一式两份的,你手中一份,公司一份,它想做文章很难的。
第4个回答  2010-09-27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两份不一致,会以你手中的合同为准。
第5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5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有效。
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签订单独试用期合同的情形不用担心,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该试用期满后,就视为双方已经履行完毕了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是有利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