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民间借贷官司赢了,申请法院也执行了,可被告不回家,躲着见不到人,法院也没有办法。

我是安徽安庆地区人,被告2004年4月借我12000元钱,欠条表明8月就还,可是快到二年他以种种借口不还,我没有办法就把被告起诉到安庆郊区法院。开庭被告也不去,法院就判我赢了。赢了以后被告就是不还钱,我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到了被告家去了以后,被告躲着不见人,只有他老婆与孩子在家。法院说他只有一套房子,没有办法执行。于是就拖到2006的4月,法院那边说找不到人,只有报停。情况就是这样,不知道这样拖下去是不是连法律也没有他办法,而我受害人也就无止尽的等下去。还是时间长了,这个官司就不了了之。 最后我请懂法律的朋友与律师朋友告诉我我该怎么去做。谢谢!
我是安徽安庆地区人,被告2004年4月借我12000元钱,欠条表明8月就还,可是快到二年他以种种借口不还,我没有办法就把被告起诉到安庆郊区法院。开庭被告也不去,法院就判我赢了。赢了以后被告就是不还钱,我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到了被告家去了以后,被告躲着不见人,只有他老婆与孩子在家。法院说他只有一套房子,而且房子的主人是他老婆,所以法院没有办法执行。于是就拖到2006的4月,法院那边说找不到人,于是法院就建议我只有报停。情况基本就是这样,不知道这样拖下去是不是连法律也没有他办法,而我受害人也就无止尽的等下去。还是时间长了,这个官司就不了了之。 最后我请懂法律的朋友与律师朋友告诉我我该怎么去做。谢谢!《还请问一下,时间长了,这个官司只要我不撤诉,官司一直存在,是吗?》

1.你的情况很麻烦。属于法定的执行中止。
2.你可以寻找债务人有没有其他隐藏的财产,如果有,你应立刻提出证据,要求法院执行,法院会受理的。
3.如果没有或不能找到其他财产,你只能承担这后果,法律规定会保留债务人及其没有生活来源的被抚养、赡养人的必要生活费用的。
4.你应随时关注债务人的收入情况,一有财产就去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问题补充:理论上是的。
但如果你不去及时关注与跟踪其财产的变化情况,你将永远也不能实现你的权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1-19
执行中止的情形是指需要中止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只要这些事实和理由出现,就必须中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形是:

第一, 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以后,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开始后,权利人也有权要求延期执行。申请执行和申请延期执行都是他的权利。因此,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 执行并且向人民法院正式提出,而延期执行又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中止执行。

第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的财产提出了确有理由的异议,就意味着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可能有错误。对案外人的异议在审结以前应当中止执行程序,本案能否继续执行取决于人民法院对案外人异议的审查结果。

第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执行程序的双方当事人,一方为权利主体,另一方为义务主体,缺少其中任何一方,执行程序就无法进行。因此,如果在执行过程 中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这就需要等待继承人参加执行程序。如果是申请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有的继承人应当承担义务但却故意逃避、拒绝承担,则需进行工作。不论出现哪种情况,都需要一定时间办理,因此,必须中止执行程序。

第四,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以及合并、分立等情况。在执行过程 ,如果作为申请执行人或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应当中止执行程序的进行,以等待他的权利义务承担人承担权利或者义务。

第五, 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四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况,如被执行人突然失踪,或突然出现了某种不可抗拒的事由,使执行程序暂时不能继续进行,人民法院均可依法裁定执行中止。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sifa148/blog/item/65ab26fab4373d1ea9d3113f.html

第2个回答  2007-01-18
执行其财产即可。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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