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与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没有提出进一步续约事宜,合同上没有注明若双方到期后不签合同视为续约。我现在在未续约的情况下又住了一个月,二房东要求我搬走,说合同已经到期,虽然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现在经常为难我,它认为我违约了。请问:到期的租房合同,若双方没有提出续约,并按照以前的合同原则执行了一个月,可视为继续生效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