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永丰县龙冈畲族乡龙冈村张家车村民,现在乡政府征收我们老百姓良田,以每平方来40元征收,征收后再...

我是永丰县龙冈畲族乡龙冈村张家车村民,现在乡政府征收我们老百姓良田,以每平方来40元征收,征收后再以每平方600元卖回给我们老百姓盖房子。请问这是符合国家政策吗?国家规定征收老百姓良田是多少钱壹亩

先参考: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福兴街道办事处高田等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2〕1028号),决定征收福兴街道办事处高田村、锦华村、梅子村、神光村、五里村民委员会等集体土地共238.4595亩,属兴宁市神秀公路(含神秀立交)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二条及国家和省征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兴宁市神秀公路(含神秀立交)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兴宁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出具的勘测定界图确定的四至范围为准。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征地时按实际丈量确认的权属、面积、地类实施补偿):
(一)福兴街道办事处高田村民委员会属下水田、旱地等地类,合计25.215亩。
(二)福兴街道办事处锦华村民委员会属下水田、旱地、鱼塘等地类,合计37.5915亩。
(三)福兴街道办事处梅子村民委员会属下水田、林地等地类,合计52.638亩。
(四)福兴街道办事处神光村民委员会属下水田等地类,合计108.624亩。
(五)福兴街道办事处五里村民委员会属下水田等地类,合计14.391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各种地类补偿标准分别为:水田50960元/亩(含青苗补偿费)、旱地44800元/亩(含青苗补偿费)、鱼塘55956元/亩(含鱼苗补偿费)、园地40288元/亩、有林地10800元/亩、集体建设用地19984元/亩、未利用地9992元/亩。
五、地上附着物实地确认后,按有关规定补偿。
六、农业人员的安置办法:
(一)货币安置: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或发展第三产业。
(二)留用地安置:按实际征地面积15%的比例安排留用地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将按《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三)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具体将按省、市的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
七、被征地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29日),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福兴国土资源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八、征地公告发布后,在被征收土地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一律不列入补偿范围。
九、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福兴国土资源所提出。
十、本方案征求意见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0日

回答:符合,都是符合国家法律的市场行为。如果你不愿意,你可以不同意他征收。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12
这肯定不符合国家政策精神,但不一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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