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税务会计计算题。急需。

(1)销售甲产品给黄河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另开具普通发票取得运送甲商品的运输收入5.85万元(2)销售乙产品给长江公司,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35.1万元(3)将自产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成本价30万元,成本利润率10%,无同类商品市场销售价格(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收入1.04万元,原价进口每辆0.9万元(5)销售丙产品给黄河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付款信用30天。同事给予现金折扣条件“2/10”、“n/30”,黄河公司在10天内付款(6)没收黄河公司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7)购进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50万元,增值税额8.5万元;另支付运费5万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普通发票(8)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40万元,支付运输单位费用10万元,取得合法票据,同时支付市内搬运费1万元。福利部门领用购进农产品的50%用于职工福利。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正益公司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求过程与答案。

销项税额=100*17%+5.85/1.17*17%+35.1/1.17*17%+30*(1+10)*17%+1.04/1.04*4%*50%*5+50*17%+1/1.17*17%=37.305
进项税额=8.5+5*7%+40*13%*50%+10*7%*50%=11.8
应缴增值税=37.305-11.8=25.505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04
(1)销项税=100*17%+5.85/(1+17%)*17%=17.85(万元)
(2)35.1/(1+17%)*17%=5.1(万元)
(3)将自产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视同销售,要交增值税
销项税=30*(1+10%)*17%=5.61(万元)
(4)应纳增值税=1.04)/(1+4%)*4%/2=0.02(万元)
(5)销项税=50*17%=8.5(万元)
(6)销项税=1/(1+17%)*17%=0.15(万元)
(7)进项税=8.5+5*7%=8.85(万元)
(8)外购产品用于职工福利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其对应的运费的进项税也不能抵扣
进项税=(40*13%+10*7%)*50%=2.95(万元)

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7.85+5.1+5.61+0.02+8.5+0.15-8.85-2.95=25.43(万元)
第2个回答  2013-11-04
我去 ! 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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